2006年9月1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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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生育第二胎被征32万抚养费
占志清 李秀珍

  本报讯  日前,永嘉县大若岩镇小若口村陈某夫妇因非法生育第二胎,被征社会抚养费32万元,成为该县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个案额度最高的人。据悉,该款已汇入计生部门账户。
  陈某在四川成都从事皮鞋批发生意。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,他与一陈姓女子同居,并于1994年11月13日在成都生育第一胎女孩(1998年已征收社会抚养费6000元),又于2003年4月9日不符合条件生育第二胎男孩。目前,两个孩子都已在大若岩派出所登记户口。对此,大若岩镇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多次联系陈某,要求陈某交纳社会抚养费,陈某以各种理由拒绝。
  今年1月2日,永嘉县大若岩镇开始立案调查。经调查取证,陈某夫妇拥有瓯北镇房产两处、温州市商品房一套、成都市商品房一套,是某一皮鞋的地区总代理商。根据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的规定,有关部门对陈某夫妇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32万元的决定。